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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犬病指揮中心再次提醒民眾,遵守「二不一要」,不要棄養寵物,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,如遭動物抓咬傷,謹記4口訣

1記:保持冷靜記住動物特徵、

2沖:大量清水、肥皂沖洗傷口並用優碘消毒、

3送:儘速送醫評估是否打疫苗、

4觀: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十日。

如發現家中動物行為出現異常,如停止吃喝、不安、頻尿、畏光或出現攻擊性等,請儘速通報各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(通報專線:0800-761-590)。狂犬病相關資訊請參閱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「狂犬病防治專區」
(http://www.cdc.gov.tw/rabies),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,如話機無法撥打簡碼電話號碼,請改撥0800-001922防疫專線;動物疫情等防疫訊息請參閱農委會(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)「狂犬病防治專區」,或撥打農委會專線電話:0800-761-590。

資料來源:防檢局
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newsview.php?typeid=1939&typeid2&news_id=82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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